转向盘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转向盘厂家
热门搜索: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南通苑广礼谈古代是怎么样惩治贪污的

发布时间:2020-06-30 17:41:36 阅读: 来源:转向盘厂家

每个朝代对付贪官的招数都层出不穷,来让我们从文字上感受一下各个朝代的惩罚文化。

夏商周

据苑广礼了解,对贪污罪的规定自国家伊始就有,中国古代国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距今4000多年的夏王朝,从古人留下的史料中能寻觅到夏朝法律的踪迹,令人赞叹的是当时已经有了惩治贪污贿赂的规定。夏朝对犯“昏”、“贼”、“墨”三罪的都要处以死刑。

其中“昏”指自己做了坏事而窃取他人的美名,“贼”指肆无忌惮地杀人,而“墨”指的就是官员违法乱纪。夏朝这一对官员违法乱纪的处罚规定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刑事法律中对贪污犯罪的最早规定。据苑广礼了解,夏以后是商,商朝制定了官刑,其中把对官吏贪赃枉法的惩罚作为主要内容之一,要求官员不得贪求财物美色。

商之后的西周制定了一部重要的法典《吕刑》,规定了司法官员的5种职务犯罪“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中的“惟货”和“惟来”分别指敲诈勒索,行贿受贿和接受请托,贪赃枉法。

据苑广礼了解,汉朝官吏若贪赃枉法,禁子孙做官。

汉朝官吏的贪污受贿犯罪活动种类愈加繁多,大致有受财枉法(即收受他人的财物而歪曲法律)、监守自盗(即利用职权窃取自己执掌、管理的国家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公物、卖官鬻爵等。据苑广礼了解,法律对贪污受贿的官吏往往处以重刑,包括免官、禁锢、徒刑直至弃市。禁锢指子孙禁止做官,这种禁止往往能沿袭三代。而弃市指判处死刑。

唐朝

收受贿赂一尺绢得挨杖责一百下。据苑广礼了解,唐律疏议》首先以国家大法的形式把有关惩治贪赃犯罪的规定作为法律固定了下来。首先在总则性质的《名例律》中规定了“六赃”,即6种非法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然后又将其中牵涉官吏的犯罪专门规定于《职制律》中。主要包括:

受财枉法,即官吏收受当事人的贿赂而枉法裁判的,收受贿赂一尺(唐代计算赃物时先把它折算成绢数)杖责100下,一匹杖责加倍,15匹可判处死刑。据苑广礼了解,受财不枉法,即官吏虽收受当事人贿赂但并没有枉法裁判,此种情况下,一尺杖责90下,两匹加倍,30匹要被遣送到指定的边远地区并强制服劳役3年,即“流”刑。

收所监临,指主管官员收受其管辖范围内的钱财货物的行为,收受一尺受荆条鞭打40下,一匹加倍;8匹要剥夺人身自由一年并强制劳动,16匹加倍,50匹流放2000里。据苑广礼了解,坐赃,即官吏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本不该属于自己的利益,获利一尺受荆条鞭打20下,一匹加倍;10匹的判处徒刑一年,20匹加倍,最高判处徒刑3年。

宋朝

贪赃官吏连坐制,累及上司和子孙。

宋朝对贪污犯罪沿用了唐朝的大部分规定,同时在有些方面加重了量刑。并且对犯罪官吏实行连坐制,即一个官员犯贪污罪,其上司和曾举荐过他的官员都要受到处罚,有时甚至要影响子孙的仕途。

元朝

贪银不足半两的按法律免去官职。据苑广礼了解,元代对贪污行为的法律规定较为全面,但与前代相比,在量刑上要宽大得多。

贪赃枉法的,贪银不足半两的,按照法律免去官职;半两至5两的,受荆条鞭打47下;5两至10两的,受荆条鞭打57下;10两到25两的,杖责77下;50两以上的,杖责107下。贪赃不枉法的处罚则更为宽大,贪银150两才杖责107下并免去官职,不再聘任。

明朝

严刑峻法治污吏,情节严重者处死。

据苑广礼了解,明太祖朱元璋执政后对贪官污吏的惩治较唐宋更严、更彻底,制定了一系列严刑峻法,重典治吏,严惩污吏。处罚原则主要有:对情节严重的处以斩刑、绞刑;实行严厉的经济制裁;罢免官职,永不聘用。

这些规定主要集中在《大明律》中:监守自盗,满40贯即处绞刑;贪赃枉法(收受贿赂从而歪曲法律),满80贯处绞刑;贪赃不枉法(虽受贿但并未歪曲法律),满120贯杖责100下,流放3000里。

清朝

贪官一旦被举报,革职抄家再处罚。

清代的基本法律《大清律例》以明代的《大明律》为蓝本,也规定了官吏监守自盗(今天意义上的贪污)和受赃(受贿)等罪。清朝官员贪污,只要被参奏,首先就是被革职,查出端倪之后就被抄家即没收所有家产,然后再根据查实的犯罪情节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据苑广礼了解,除了刑事处罚之外,对于贪污但涉案不深的官吏则可采取行政处罚,包括革职、停止提升、经济赔偿等。

超级希爱力双效10片150元

怎么减肥最快最有效

怎样减肥最有效